根據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7年龍巖市市級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報名工作的通知》(龍人社〔2017〕288號),現就做好我縣2017年市級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崗位
根據龍人社〔2017〕288號的名額分配,我縣2017年招募20名市級 “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yè)生,具體招募崗位見《2017年上杭縣市級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崗位表》(附件1)。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募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6月12日-6月22日(正常工作時間)。
2.報名方式、地點:符合招募崗位條件的報名人員到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fā)股(上杭縣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東409室)現場報名,聯系電話:0597-3316695。每個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如有同時填報二個及以上崗位的,認定為所填報全部崗位無效。
(二)招募對象及條件
招募對象主要為2017年龍巖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龍巖市生源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和近年來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yǎng)類別高校畢業(yè)生),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強,志愿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yè)知識;
3.具有敬業(yè)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
4.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2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可放寬至28周歲(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符合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三)提供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間內必須提供以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本人畢業(yè)證書、報到證(應屆畢業(yè)生可持《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
2.按要求認真、如實填報《龍巖市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見附件2,統(tǒng)一按A4紙格式單張打印),并貼好照片(近期一寸彩色證件照)。填報時,要對照招募單位、崗位的具體要求,在《計劃登記表》“服務去向”欄填寫符合條件的一個招募崗位,并在“是否服從調劑”欄注明是否服從調劑。
3.提交經所在學校的院、系審核的《上杭縣招募2017年市級“三支一扶”計劃畢業(yè)生報名人員考核表》(見附件3)。
4.“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yè)困難”統(tǒng)一按畢業(yè)生本人當前是否為農村在冊貧困戶人員或城鎮(zhèn)低保人員認定。申報家庭經濟困難加分的人員,享受城鎮(zhèn)低保家庭的報名人員,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在冊貧困戶家庭的報名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貧困戶證明(原件)和貧困戶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
(四)審核評分
本次招募工作參照《福建省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福建省2017年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閩畢支〔2017〕4號)的要求進行考核評分。畢業(yè)生報名后,自行下載并打印《上杭縣招募2017年市級“三支一扶”計劃畢業(yè)生報名人員考核表》(見附件3),按以下要求進行審核。
1.提交所在學校的院、系或有關部門,進行“個人基本情況”和“量化評分情況”中的綜合測評排名情況審核。要按照“誰審核、誰把關、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如實地對報名畢業(yè)生進行審核并評分,審核過程中如有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的,將依照相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1)審核報名畢業(yè)生填報的“個人基本情況”的內容是否屬實。
(2)審核“量化評分情況”中畢業(yè)生在校期間本專業(yè)(班級)綜合測評排名情況并根據相應情況進行量化評分(滿分37分),評分辦法為:綜合測評排名前10%(含10%,下同) ,得37分;綜合測評排名前11-80%,得36.5-2分,即每增加1%,則減少0.5分,如10%(不含,下同)-11%得36.5分、11%-12%得36分、12%-13%得35.5分,以此類推;綜合測評排名前81%之外,得0分。
(3)以上審核情況經學校院、系或有關部門審核人簽字并在考核表相應欄目加蓋公章后于6月22日之前傳真(原件可推遲送達)或送達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fā)股,傳真號碼:0597-3316619。
(4)逾期未提供經所在學校的院、系審核并加蓋公章的《上杭縣招募2017年市級“三支一扶”計劃畢業(yè)生報名人員考核表》的,按放棄報名資格處理。
2.申報家庭經濟困難加分(滿分3分)的人員,系享受城鎮(zhèn)低保家庭,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系農村在冊貧困戶家庭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貧困戶證明(原件)和貧困戶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該項不得分。未在報名時限內提供上述材料的,視為放棄該項加分。
三、招募辦法
(一)確定擬招募體檢對象
根據各崗位報名人員所在學校審核量化評分和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加分的結果,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崗位擬招募體檢對象;如相關崗位確定的擬招募體檢對象評分相同的,按以下順序優(yōu)先確定擬招募體檢對象:
1.上杭縣生源高校畢業(yè)生;2.少數民族高校畢業(yè)生(僅限廬豐畬族鄉(xiāng)崗位);3.家庭經濟困難畢業(yè)生;4.研究生學歷畢業(yè)生;5.“985工程”高校畢業(yè)生;6.“211工程”高校畢業(yè)生;7.本一高校畢業(yè)生(以入校時招生批次為準);8.獲得優(yōu)秀畢業(yè)生或三好學生;9.中共正式黨員;10.中共預備黨員;11.共青團員。
如相關崗位仍無法確定擬招募體檢對象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相關崗位可確定為擬招募體檢對象的相同情況者進行面試,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擬招募體檢對象。
如相關崗位無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將該空缺崗位的專業(yè)要求調整為不限,擬招募體檢對象從所有審核合格未確定為擬招募體檢對象并服從調劑的報名人員中,按上述辦法確定。
(二)體檢
1.擬招募體檢對象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
2.體檢內容按照現行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標準和要求進行。
3.體檢不合格者及體檢對象個人原因無法在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guī)定上報擬派遣人員的時間內完成相關體檢項目的,不予招募。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者或自愿放棄者,相關崗位按上述辦法依次遞補。
(三)人選上報
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確定的招募人選報送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四、相關事項
1.招募的市級 “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yè)生,服務期間的生活待遇和期滿待遇按《中共龍巖市委組織部 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關于實施2017-2020年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龍人社〔2017〕216號)執(zhí)行。
2.本次招募的其他相關事項,按照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龍人社〔2017〕288號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高校畢業(yè)生報名時,要詳細閱讀本次招募的相關公告,如實詳細填寫信息,并對所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
4.本次招募工作的相關信息將通過上杭縣公務員局網站予以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及時了解,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募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募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負。
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2日
附件1:2017年上杭縣市級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崗位表..doc
附件2:龍巖市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doc
附件3:上杭縣招募2017年市級“三支一扶”計劃畢業(yè)生報名人員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