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湖南省地震局面向社會公開聘請1名常年法律顧問,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職責
(一)為省地震局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提供意見和咨詢,必要時應省地震局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書。
(二)為省地震局的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依據(jù)或提供法律意見,以及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參與防震減災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起草、論證。
(四)受省地震局委托,參與合同談判,協(xié)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及其它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五)作為省地震局的代理人,參與處理行政復議、訴訟、調解、仲裁等法律事務。
(六)不定期對省地震局干部職工進行法治宣傳教育。
(七)根據(jù)省地震局要求處理其它法律事務。
二、選聘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一般應當中國共產黨黨員,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和社會責任感。
(二)所在律師事務所的登記駐所位于長沙市。
(三)具有五年以上律師執(zhí)業(yè)經歷。
(四)熟悉行政法及防震減災相關法律法規(guī),具有行政訴訟工作經驗,承辦過具有較大影響的涉法事項。
(五)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
三、服務方式與費用
(一)服務方式
1.省地震局約請、交辦。
2.通過電話或網(wǎng)絡等形式為省地震局提供咨詢或書面服務。
3.參加省地震局召集的會議研究涉法事項并提供法律意見。
(二)費用
法律顧問費用面議,聘期兩年。法律顧問費為包干價,代理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案件等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者請于4月21日前將《法律顧問報名表》、有關資料和證明文件復印件郵寄或送至湖南省地震局政策法規(guī)處(長沙市天心區(qū)中意一路326號,郵編410004)。報名聯(lián)系人:彭熠琨,聯(lián)系電話:0731-85642555,15084769998。
(二)評審
省地震局成立評審工作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所有應聘材料進行認真評選,綜合考慮報名人員學歷、履歷、專業(yè)特長,在有關專業(yè)領域的影響及個人特長等因素確立初選人員名單。
(三)公示
5月中旬,通過省地震局門戶網(wǎng),將擬聘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四)聘任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簽訂合同,聘任為省地震局法律顧問。
湖南省地震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