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縣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臺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fā)〔2008〕82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規(guī)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2015年下半年全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50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條件及其他詳情見附件《2015年下半年仙居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下簡稱《計劃表》),可通過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xjhr.gov.cn/)查詢。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具備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yè)等條件(詳見《計劃表》)。
4.具有仙居常住戶口(以2015年11月9日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的高校畢業(yè)生或仙居生源(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在仙居)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部分崗位的招聘對象放寬戶籍范圍。
5.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崗位,須符合下列條件:參加我縣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任職時間截止2015年11月9日)、歷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選聘在我縣行政區(qū)域內、參加我縣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范圍及職位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6.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考;應聘人員不能報考有《實施辦法》第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報考。
7.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在2015年11月9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報名方式和方法
、逍畔l(fā)布平臺
1.臺州人事培訓考試網(www.tzks.net);
2.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xjhr.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欄”和“事業(yè)單位陽光招聘專欄”);
3.仙居人才網(http://www.zjxjrc.com/)。
其中,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xjhr.gov.cn為發(fā)布其他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鎴竺c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采用網絡報名、網上資格初審和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5年11月9日8時-11月12日24時。
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www.tzks.net(臺州人事培訓考試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網絡報名系統(tǒng))。
報考人員根據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按網絡報名系統(tǒng)的流程,真實并完整、準確地填寫個人信息(應聘人員所填寫的個人信息與本人相關證件不相符的,招聘單位有權在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環(huán)節(jié)取消其應聘資格),同時選擇相應的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每個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注冊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
11月9日8時-11月12日24時,應聘人員可在網絡報名系統(tǒng)登陸后查詢報名不足1:5比例的崗位,系統(tǒng)自動更新數據。
2.資格初審
時間:2015年11月13日8時-11月15日17時。
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將說明理由。資格初審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5年11月16日8時-11月17日24時。
已報名人員登陸網絡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再次報名人員的資格初審時間為2015年11月18日8時-11月19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在網絡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并打印《報名表》及“報名誠信承諾”,并仔細閱讀“報名誠信承諾書”,保管好《報名表》、簽名的“報名誠信承諾書”,以備進入面試時使用。
4.網上繳費及確認
時間:2015年11月16日8時-11月21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網絡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繳費,并查詢確認是否完成繳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凡持有中國工商銀行的所有銀行卡(開通網上銀行,并具有支付功能),均可通過網銀支付。本人沒有中國工商銀行銀行卡的,可由他人代其繳費。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人數(其中擬招聘計劃人數為1名的,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事業(yè)單位陽光招聘專欄”招聘公告欄公布。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5年12月2日-12月5日。
已繳費確認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網絡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下載打印中如遇到問題,請于臺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聯(lián)系解決。
四、考試內容和方式
考試分筆試、面試。筆試和結構化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職業(yè)能力測試》二門,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兩科筆試卷面原始成績之和為筆試總成績。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科技知識、管理知識、經濟理論和寫作等;《職業(yè)能力測試》科目題型參考公務員錄用考試《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2.筆試時間定于2015年12月5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二)資格復審確認
面試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并確認。
具體辦法:考生根據網絡公布的資格復審確認通知,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按所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提供相應的《報名表》、本人簽名的“報名誠信承諾”、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的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fā)的國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等。
首次資格確認后的合格人數若達不到擬招聘職位計劃人數相應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遞補一次。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個人網上注冊報名的內容不相符者,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面試資格。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確認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
各崗位均進行面試。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采用結構化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招聘計劃人數的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偝煽兊挠嬎惴绞綖椋嚎偝煽=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偝煽儽A舻叫迭c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各招聘職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疾旖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因出現(xiàn)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仙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事業(yè)單位陽光招聘”招聘公示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上述情況,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遞補。鄉(xiāng)鎮(zhèn)(街道)招聘的各類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實行陽光擇崗。
根據《實施辦法》規(guī)定,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原戶籍在農村的須辦理為非農業(yè)戶籍。
七、注意事項
1.年齡計算至2015年11月9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fā)放的身份證為準。
2.戶籍。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以2015年11月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截至2015年11月9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請應聘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3.學歷專業(yè)。憑學歷證書原件。留學回國人員需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招考對象和條件中“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實施辦法》第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笔侵笐溉藛T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也不得報考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招聘單位根據崗位需要提出的與學歷相對應的專業(yè)名稱,參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yè)設置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yè)目錄》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進行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
6.報考人員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應及時補辦或攜帶有效期內的護照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出具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7.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應聘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給予取消應聘資格且2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
8.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浙人社發(fā)[2014]15號)執(zhí)行。
9.本次招聘考試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我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10.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fā)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4]140號),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報考人員從現(xiàn)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11.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我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糾正。電話:0576-87789933。有關網絡報名系統(tǒng)本身技術問題,請咨詢市人事考試辦公室信息技術科,電話:0576-88511092。
12.資格復審、面試和體檢等時間、地點及有關通知均在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xjhr.gov.cn/“事業(yè)單位陽光招聘專欄”)招聘公告公示欄公布。
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會同人力社保部門酌情研究處理。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附件:2015年下半年仙居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rar
仙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