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區(qū)2014年公開招聘(選聘)教師公告
為全面推行素質教育,進一步充實我區(qū)教師隊伍,促進城鄉(xiāng)教育事業(yè)均衡發(fā)展,根據衡陽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我區(qū)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20名,公開選聘教師15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選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選聘)范圍
招聘范圍:面向全社會(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時未提供畢業(yè)證原件的除外)。
選聘范圍:面向衡陽市各縣(市)、區(qū)現在編在崗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教師。
三、招聘(選聘)崗位及計劃數
招聘(選聘)崗位及計劃數詳見附件1。
四、招聘(選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勤奮敬業(yè),身體健康。
(二)年齡要求:
招聘: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連續(xù)5周年以上且現仍在教學崗位的教師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教年限須由所任教學校出具書面證明并蓋公章),以有效身份證為準。
選聘: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獲得省級及以上各種榮譽的或者有中高職稱的可放寬到42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均以有效身份證為準。
(三)學歷要求:
招聘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選聘初中教師具備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小學教師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四)其他要求:具有招聘(選聘)崗位計劃所需的相應或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所申報學科盡量與所學專業(yè)、所教學科相同或相近。選聘崗位需參加工作3年及以上,且近兩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選聘崗位另需業(yè)務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全國優(yōu)秀教師、省優(yōu)秀教師、省級特級教師、省骨干教師、省級勞模;省級以上科研成果獎;市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市級以上優(yōu)秀班主任;市級以上骨干教師;市級以上課堂教學現場比賽(含說課比賽)一等獎獲得者;縣級以上學科帶頭人。
(五)分配去向:所有招聘人員一經聘用,定向分配至我區(qū)呆鷹嶺鎮(zhèn)、雨母山鄉(xiāng)小學,試用期一年,經考核合格后,服務期限不低于4年。所有選聘人員由區(qū)教育文化體育局調劑安排分配,服務期限不低于3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的;
2.組織或參與非法組織的;
3.近三年內受到過警告以上黨紀處分的或記過以上政紀處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嚴重過錯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7.身份證與檔案年齡不相符合的;
8.有其他不宜擔任教師職務情形的。
五、招聘(選聘)程序相關要求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選聘)公告在衡陽晚報公布,具體招聘(選聘)公告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y12333.gov.cn)、蒸湘區(qū)黨政門戶網(http://www.zhengxiang.gov.cn)蒸湘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zhengxiang.gov.cn)、蒸湘區(qū)教育文化體育信息網(http://jwtj.zhengxiang.gov.cn)等媒體發(fā)布,發(fā)布時間為七個工作日。本次公開招聘(選聘)工作后續(xù)相關信息發(fā)布指定網站為蒸湘區(qū)黨政門戶網、蒸湘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蒸湘區(qū)教育文化體育信息網,請報名人員密切關注,并確保本人所留通訊方式通暢。如因通訊方式不通暢而產生的一切責任,由考生承擔。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得委托他人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6月30日-7月4日(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辦理報名手續(xù)。報名地點:蒸湘區(qū)教育文化體育局五樓會議室(紅湘北路73號),咨詢電話:2896287。
3.報名程序及要求: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詳見附件2、附件3),如實填寫報名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學科,每人繳納考務費100元(不含體檢費)。
4.報名提交資料:
招聘:報名者須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張,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選聘:報名者須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張,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縣(區(qū))級以上榮譽獎勵證書;編制手冊或全額撥款編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12、2013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或相關部門出具的復印件。
5.注意事項:
招考(選聘)計劃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開考比例至1:2。
(三)《準考證》發(fā)放
《準考證》發(fā)放具體時間詳見指定網站公布,地點:蒸湘區(qū)教文體局四樓會議室(咨詢電話:2896287),領證時必須出示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報名繳費票據。
(四)筆試
1.筆試時間和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證,缺少證件(原件)的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公共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各50分,總分為100分。分學科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錄人數1:2的比例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可登錄蒸湘區(qū)教育文化體育信息網查詢,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3個工作日內書面申請復核。(申請咨詢電話:8887686)
4.選聘人員不參加筆試。
(五)資格復審
招聘筆試工作結束后,由區(qū)公開招聘(選聘)教師領導小組按照崗位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筆試通過者進行資格復審,通過后才能進入下一輪面試。資格審查貫穿考試招聘(選聘)工作全過程,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六)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可進入面試程序:
1.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在指定網站發(fā)布。
2.面試對象:
所有招聘崗位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入圍末位名次出現成績相同的,則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參加面試),所有選聘人員直接參加面試。如果崗位實際面試人數形不成有效競爭時,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80分,如其面試成績低于80分,則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取消體檢入圍資格。
3.面試內容及評分:
面試以試教的方式進行,備課、上課時間各為15分鐘,主要考察應試者的形象氣質、教學基本功、課堂駕馭能力、對教材的處理能力、新課程理念,總分100分,當場亮分。音、體、美特長展示時間為5-10分鐘,占20-30分。招聘人員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入圍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選聘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選聘人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可登錄蒸湘區(qū)教育文化體育信息網查詢,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書面申請復核。
(七)體檢和考察
1.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本人自負。若出現放棄體檢和體檢不合格者,則從報考同一個崗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選聘人員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各學科遞補只一次)。
2.體檢合格者即為考察對象,由考察組對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進行全面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考察若出現不合格者或棄權者,取消擬招聘(選聘)資格,從報考同一個崗位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選聘人員按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各學科遞補只一次。
考察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的;
2.組織或參與非法組織的;
3.近三年內受到過警告以上黨紀處分的或記過以上政紀處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嚴重過錯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7.身份證與檔案年齡不相符合的;
8.已在編在崗的原編制所在單位不同意招聘(選聘)的;
9.有其他不宜擔任教師職務情形的。
(八)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招聘(選聘)人員,擬招聘(選聘)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經區(qū)公開招聘(選聘)教師領導小組確定為聘用人員。
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間發(fā)給試用期工資(已在編在崗的正式教師可按原編制所在單位工資標準發(fā)放)。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再按規(guī)定辦理正式進編手續(xù)。擬聘人員必須服從分配,如不服從分配的,視為放棄聘用,不再增補聘用人員。
六、招聘(選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選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jiān)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選聘)有關的各類舉報(監(jiān)督電話:區(qū)紀委:8887686)。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選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三)實行回避制度:
區(qū)招聘(選聘)領導小組負責人和參與招聘(選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選聘)工作過程中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
未盡事宜,由蒸湘區(qū)公開招聘(選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決定。
相關附件(請下載)
附件1:蒸湘區(qū)公開招聘(選聘)教師崗位及人數情況表.rar
附件2:蒸湘區(qū)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rar
附件3:蒸湘區(qū)2014年公開選聘教師報名登記表.rar
蒸湘區(qū)公開招聘(選聘)教師領導小組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