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開封市教育局直屬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2005年第6號令)的程序和要求,經(jīng)市政府批準,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0名教師。特制訂如下招聘簡章: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1、招聘單位:開封市教育局直屬部分學校
2、招聘名額:高中13人、初中54人、小學12人、幼兒園21人。
二、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的對象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應、往屆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
三、報考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熱愛教育事業(y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報考幼兒園教師的人員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報考中小學教師的人員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師工作經(jīng)歷,現(xiàn)正在一線從事教學工作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學歷及所學專業(yè)符合招聘崗位的要求。
6、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與所報專業(yè)必須一致。
7、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幼兒教師和小學教師崗位的應具備二級甲等資格。
8、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9、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
4、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的。
5、符合人事部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2005年第6號令)中有關回避規(guī)定的。
6、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四、報名辦法及要求
本次報名采用現(xiàn)場分類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3年7月5日至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報名地點:開封市招生辦公室一樓服務大廳(黃河大街北段5號)。
(三)報名辦法:
1、2013年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憑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普通話證、戶口本、學校出具的學歷和專業(yè)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地點報名;非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憑本人身份證、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戶口本等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地點報名。
2、大中專院校往屆畢業(yè)生憑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書(任職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戶口本等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地點報名。
3、留學回國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件、教師資格證書(任職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戶口本、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地點報名。
4、在職人員須同時提供所在單位及縣區(qū)教育局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名時應提交打印的《開封市2013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報名表通過開封市人民政府網(wǎng)、開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wǎng)、開封教育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
6、報考人員應按報考流程進行資格審查、繳費并現(xiàn)場采集個人信息和指紋等。
7、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須提供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所學校一個崗位報考。
(五)各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shù)應達到招聘計劃的3:1以上,達不到的核減招聘計劃。7月8日在開封市人民政府網(wǎng)、開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wǎng)、開封教育網(wǎng)公布招聘崗位的核減情況,不另行通知報考者。因核減招聘計劃涉及的考生可在7月9日18:30前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重新填寫報考志愿,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不重新選報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本次招聘教師工作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無論何時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作不良記錄登記,3年內(nèi)不準在開封市報名參加所有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
(七)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按市發(fā)改委批準的收費標準繳納考試費90元、信息采集費(采集指紋和相片信息)12元。
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繳考試費。擬免繳考試費的報考者應提交以下材料: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報考人員須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
(八)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3年7月14日至15日下午16:30前憑本人身份證和信息確認表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內(nèi)容:
(1)教育基礎知識。
(2)教育法規(guī)。
(3)職業(yè)能力測試。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新課程理念以及教師應具備的相關知識。)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gòu)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13年7月16日9:00至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計算辦法:筆試成績=[教育基礎知識成績(滿分50分)+教育法規(guī)成績(滿分50分)]×50%+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滿分100分)×50%。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請于2013年7月22日登陸開封市人民政府網(wǎng)、開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wǎng)、開封教育網(wǎng)查詢。
(二)面試
1、根據(jù)筆試成績,分學校、學科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零分的,取消面試資格。
2、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試者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組織現(xiàn)有人員面試。如果個別崗位只有一名考生進入面試,應試者面試成績,須達到本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3、面試采取“模擬課堂教學”的方式進行,時間為20分鐘,滿分為100分(面試方案另行公布)。
4、進入面試人員須簽定誠信承諾書。
5、進入面試人員須按市發(fā)改委批準的收費標準繳納面試費200元。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六、體檢和考核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分學校、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后,分學校、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根據(jù)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如出現(xiàn)崗位空缺時,分學校、學科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無異議后參加崗前培訓,辦理相關手續(xù)。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和考核結(jié)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開封市人民政府網(wǎng)、開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wǎng)、開封教育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受聘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辦理有關手續(xù),到用人單位報到。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應屆畢業(yè)生與受聘單位簽定聘用合同時不能提供擬聘用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