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綜合高級中學是惠州市教育局直屬民辦學校,辦學目標是創(chuàng)建國家級示范高中。根據(jù)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參照《惠州市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方案》,特向全國公開招聘高中各學科教師,學校自主招聘。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一)應屆大學畢業(yè)生
重點大學師范類應屆大學畢業(yè)生(含暫緩就業(yè)),以及具有與應聘學科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的重點大學非師范類應屆大學畢業(yè)生(含暫緩就業(yè))。
(二)在職教師
全國各省市在職教師可報名應聘。本市在職在編教師及民辦學校合同期未滿的教師,原則上不在應聘之列。
三、招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zhì)好,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師德和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
2.年齡、工作時間計算截止至2013年4月30日。
3.應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應屆大學畢業(yè)生資格條件
1.教師崗位應聘者必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普通話二級乙等、非英語專業(yè)(音樂、美術、體育專業(yè)除外)全國英語等級水平測試四級(425分)以上。
2.實驗員應聘者必須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3.中共黨員、三好學生、特長生、碩士研究生等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三)在職教師資格條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是全國省一級或相當省一級以上中學在編在職的高中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
2.職稱與年齡條件:中學高級教師40周歲以下;中學一級教師35周歲以下;特別優(yōu)秀的中學二級教師(有高三教學經(jīng)歷)30周歲以下。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教師、市級以上骨干教師(優(yōu)秀教師)、中學特級教師資格的條件可適當放寬。
3.在職教師應具有與招考學科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標準。
四、招聘學科及人數(shù)
詳見《惠州市綜合高級中學2013年高中教師招聘職位表》(附件)。
五、招聘程序及待遇
1.招聘程序: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體檢與考察→辦理民辦學校教師聘用手續(xù)。
2.待遇:經(jīng)批準聘用的新教師實行試用期半年,試用期間享受本校教師的同等待遇(高級教師年薪10萬以上,中級教師年薪8萬以上,初級教師年薪6萬以上);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報名
(一)報名時間:3月15日至4月15日。
(二)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期限內(nèi)(郵件以郵戳日期為準)將以下資料郵寄或?qū)K臀倚^k公室:
1.個人簡歷;
2.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3.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或?qū)W生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稱證、工作證、普通話等級證、英語等級證、獲獎證書等復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兩寸白底免冠彩照2張。
七、測試
(一)測試內(nèi)容:包括筆試、試教、綜合能力測試(體育、音樂、美術崗位應聘者不考筆試,只考專業(yè)技能測試及試教、綜合能力測試。
1.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試教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高中文化知識;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查應聘者基本素質(zhì)和工作能力。
2.應聘者總成績計算辦法:應聘實驗員崗位者由筆試、綜合能力測試分數(shù)按5︰5的比例折算而成;其他崗位應聘者由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分數(shù)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二)考試地點
考試均在惠州市綜合高級中學進行,時間另行通知。
八、體檢與考察
學校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學校負責組織擬聘人選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gòu)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學校根據(jù)考生體檢結(jié)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
九、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部門:惠州市綜合高級中學辦公室
聯(lián)系人:謝老師、殷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752-2151585
郵編:516257
通訊地址:惠州市東江新城縱十路
電子郵箱:hzzhgz@126.com
網(wǎng)址:http://www.hzzg.net.cn
附件:
惠州市綜合高級中學2013年高中教師招聘職位表
惠州市綜合高級中學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惠州市綜合高級中學2013年高中教師招聘職位表 | |||||||
序號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shù) | 招考專業(yè) | 招考對象 | 學歷 | 年齡 | 其他條件 |
1 | 高中語文 | 4 | 漢語言文學 | 應屆畢業(yè)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0周歲以下 | 1.應屆大學畢業(yè)生,具有普通話二級乙等、非英語專業(yè)(音樂、美術、體育專業(yè)除外)全國英語等級水平測試四級(425分)以上。中共黨員、三好學生、特長生、碩士研究生等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2.全國重點大學師范類應屆大學畢業(yè)生及具有與招考學科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的全國重點大學非師范類應屆大學畢業(yè)生(含暫緩就業(yè))。 |
2 | 高中數(shù)學 | 4 | 數(shù)學 | ||||
3 | 高中英語 | 4 | 英語 | ||||
4 | 高中物理 | 2 | 物理 | ||||
5 | 高中化學 | 2 | 化學 | ||||
6 | 高中生物 | 2 | 生物 | ||||
7 | 高中政治 | 2 | 政治、法學 | ||||
8 | 高中歷史 | 2 | 歷史 | ||||
9 | 高中地理 | 2 | 地理 | ||||
10 | 高中音樂 | 1 | 音樂 | ||||
11 | 高中體育 | 1 | 體育 | ||||
12 | 高中美術 | 1 | 美術 | ||||
13 | 高中信息技術 | 1 | 信息技術、計算機 | ||||
14 | 高中語文 | 3 | 語文(漢語言文學) | 在職教師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40周歲以下 |
1.應聘教師應是全國省一級或相當省一級以上中學在編在職的高中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 2.外省市在職教師應是全國省一級或相當省一級以上中學在編在職的高中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 3.在職教師應具有與招考學科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證。 |
15 | 高中數(shù)學 | 3 | 數(shù)學 | ||||
16 | 高中英語 | 3 | 英語 | ||||
17 | 高中物理 | 2 | 物理 | ||||
18 | 高中化學 | 2 | 化學 | ||||
19 | 高中生物 | 2 | 生物 | ||||
20 | 高中政治 | 2 | 政治 | ||||
21 | 高中歷史 | 2 | 歷史 | 在職教師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40周歲以下 | 4.中學高級教師40周歲以下;中學一級教師35周歲以下;特別優(yōu)秀的中學二級教師(有高三教學經(jīng)歷)30周歲以下。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教師、市級以上骨干教師(優(yōu)秀教師)、特級教師資格的條件可適當放寬。 5.年齡、工作時間計算至2013年4月30日。 |
22 | 高中地理 | 2 | 地理 | ||||
23 | 高中音樂 | 1 | 音樂 | ||||
24 | 高中體育 | 1 | 體育 | ||||
25 | 高中美術 | 1 | 美術 | ||||
26 | 高中信息技術 | 1 | 信息技術、計算機 | ||||
27 | 高中教育心理 | 1 | 教育心理 | ||||
28 | 物理實驗員 | 2 | 物理 | 應屆畢業(yè)生或在職教師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30周歲以下 | 參照以上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職教師招聘的“其他條件”。 |
29 | 化學實驗員 | 2 | 化學 | ||||
30 | 生物實驗員 | 2 | 生物 | ||||
合計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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