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天長市城區(qū)學校2013年選調教師簡章
根據《天長市教師流動與錄用管理辦法》(天辦〔2009〕57號)精神及城區(qū)部分學校編制情況和實際教學工作需要,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從農村學校公開選調部分教師補充到城區(qū)學校任教,現將選調辦法簡章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城區(qū)學校選調教師計25名,具體學科崗位計劃數見附件一。
二、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本市城區(qū)各中小學、幼兒園、市職教中心及天長街道所屬各學校以外學校在編在崗的教師。
(二)選調條件:
1.報考者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以下時間如無特別說明,均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2.報考高中教師須原始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教師須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須專科及以上學歷。音樂、體育學科按所學專業(yè)報考,其他學科專業(yè)不限。高中教師可以報考高中或初中崗位;初中教師報初中崗位;小學教師報小學崗位。
3.報考中學教師限1968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報考小學教師限1973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本市城區(qū)以外學校任教滿6年(2001-2003年師范類大中專畢業(yè)生任教師的,按市教育局批準到基層學校任教時間起算)。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不滿2年的不得參加本次教師選調。
三、選調程序及辦法
選調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分別簡稱市人社局、市編辦)共同組織實施,在市紀檢部門全程監(jiān)督下開展。
本次選調教師采取文化課考試、獲獎加分和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折合分=文化課考試成績×60%+獲獎加分,能力測試折合分=能力測試成績×40%,總成績=筆試折合分+能力測試折合分。
(一)信息發(fā)布
選調簡章和選調計劃等信息于3月28日同時在天長教育網、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等相關媒體上統一發(fā)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7日—11日(截止時間為2013年4月11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報名地點在市教育局五樓會議室。
2.報名辦法:
(1)在天長教育網下載填寫打印《天長市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二),并經校長簽字、學校蓋章,證明符合報考條件并同意報考;填寫好《天長市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分科登記表》(附件三)Excel電子表。
(2)報名需提交的材料(所提供表格和復印件均為A4規(guī)格紙張):
①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②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③身份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④獲獎證書、所任教學科相關證明等(原件、復印件);
⑤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張(其中1張貼在《報名表》上);
⑥打印的《報名表》紙質表1份,報《分科登記表》Excel電子表。
(3)報考者按選調專業(yè)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層次(高中或初中或小學)的一個專業(yè)崗位。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不小于3:1。報考人數未達相應要求的,按比例削減或取消該崗位指標數,因取消指標受影響的報考者,將電話通知本人,允許其在報名截止后1天內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比例為1:1的,成績需達60分(百分制),才可進入能力測試。
(4)每天報名結束后將各崗位報名進展情況公布在天長教育網。
(5)按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報名考試費45元,進入能力測試程序的報考者在測試前繳納能力測試費80元。
(6)2013年4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報考者攜帶身份證和繳費發(fā)票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7)對報考者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選調資格,在今后3年內不準參加選調考試,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三)文化課考試
文化課考試科目為專業(yè)知識。高中、初中考本科層次知識,小學考?茖哟沃R,不指定參考書目。卷面分為100分。
1.文化課考試時間:4月20日上午8:00—10:00。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四)加分
1.獲省級“學科帶頭人”、“教壇新星”的加2分;
2.獲滁州市級“學科帶頭人”、“教壇新星”的加1分;
3.獲滁州市級“骨干教師”的加0.5分。
有多個加分項目的,按最高項算,不累計加分。加分證件發(fā)證時間截止到報名截止日。
(五)文化課成績公布與公示
1.文化課考試成績于考后5-10個工作日可在“天長教育網”上查詢。
2.如對本人文化課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于2013年5月7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申請查分,申請查分時間1天(截止到2013年5月7日17:30)。成績如有變動,將在天長教育網公示并電話通知到本人。
3.按各學科筆試折合分(文化課考試成績×60%+加分)從高分到低分與崗位數2:1的比例,確定擬參加能力測試的人員(遇末位成績相同的,一起進入能力測試程序),并在“天長教育網”、“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3天。
(六)能力測試
經公示無異議的方可參加能力測試,公示有異議并經查實后形成缺額的,在本崗位按報考者筆試折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某崗位實際參加能力測試的人數與擬選調計劃數比例不足2:1的,削減該學科選調計劃至符合2:1的規(guī)定。如果某崗位擬選調計劃為1或削減后計劃為1(削減后最少保留1個選調計劃),而實際參加能力測試人員僅有1人的,能力測試成績需達60分(百分制),方可被選調。
能力測試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編辦共同組織實施,以備課、說課的方式進行,由專家評委進行百分制評分。具體時間等另行通知。
(七)確定初選人員
1.能力測試分按40%折合后,與筆試折合分相加,累計每個崗位參加能力測試人員總得分,按成績高低排序,總分相同的依次按說課成績高低、學歷高低、教齡長短順序確定初選人員。
2.對擬定初選人員的報考資格、加分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合格的報考者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復審不合格或在能力測試結束后的3天內放棄的,在本崗位報考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3.初選人員經市教師招聘與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在“天長教育網”、“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5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7770000(市紀委)、7331205(市教育局)、7770428(市人社局)。
公示期內有放棄入選資格的,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遞補并公示(只遞補1次,公示期結束后放棄的,不再遞補),無異議或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確定為被選調人員。
4.公示期結束,按各崗位報考者總成績高低順序適時選擇學校(有放棄的不再遞補)。
四、調動
由市教育局適時統一辦理教師編制調整、調動等相關手續(xù)。再無故放棄選調資格者,今后3年內不準參加教師選調考試。對于調出學校緊缺學科的被選調教師,可暫不調離,其被選調資格保留。待該學科招聘到的新教師到任后,經考核合格方可辦理相關手續(xù),否則取消被選調資格。調動后的教師職稱工資一律兌現為初級,后由調入學校按本校專業(yè)技術崗位空缺情況,確定聘用何職稱崗位。
未盡事宜,由市教師招聘與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一:2013年城區(qū)學校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
附件三:天長市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分科登記表.rar
天長市教育局 天長市人社局 天長市編辦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2013年城區(qū)學校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 學段 單位 學 科 崗 位 數 合計 備注 語文 數學 英語 化學 音樂 體育 高中 天長中學 1 1 炳輝中學 1 1 天長二中 1 1 天長三中 1 1 職教中心 1 1 1 1 4 初中 實驗學校 1 1 2 小學 第一小學 1 1 1 1 4 城南小學 1 1 1 1 4 實驗小學 1 1 1 3 建東小學 1 1 2 第三小學 1 1 西湖小學 1 1 合計 8 6 4 1 3 3 25
教師試題推薦: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教師面試常見問題匯總: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教師教案:教師招聘考試教案匯總
教師考試大綱:教師招聘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