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鄭州市第四十三中學、鄭州市商貿(mào)管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啟事
鄭州市第四十三中學(鄭州市商貿(mào)管理學校)是鄭州市教育局直屬的一所公辦學校,即有初中部又有中專部。學校歷史悠久,底蘊深厚,特色鮮明。為進一步優(yōu)化教師隊伍,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zhì),根據(jù)學校實際教學需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
一、招聘計劃
共招聘教師5名。其中政治(初中)1名,地理(初中)1名,計算機信息技術(中專)1名,電子商務(中專)1名,物流(中專)1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yè)道德。
2.具有團隊協(xié)作精神,服從學校工作安排。
3.近五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全日制大學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學士以上學位,學習成績優(yōu)秀。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同時提供《畢業(yè)生推薦表(函)》和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院處的公章)。
4.應聘教師符合應聘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科要求(教師資格證書上注明的任教學科應與招聘崗位相符)和其他條件,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實際工作能力,能勝任班主任工作。
5.符合《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規(guī)定的身體條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黨內(nèi)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啟示、網(wǎng)絡報名和資格初審、報名資格復審、筆試、說課答辯、講課、體檢、面試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啟示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河南教師網(wǎng)、智聯(lián)招聘網(wǎng)和相關高校網(wǎng)站等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網(wǎng)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考試報名、資格初審等均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
報名:2017年3月31日8∶30-5月5日12:00;
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5月5日
報考人員可在5月5日通過電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個人簡歷上要求有本人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個人基本情況、學習經(jīng)歷、工作經(jīng)歷、報考崗位、相關證件影印件(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投放個人簡歷郵箱為cllml@126.com和1617800455@qq.com。
(2)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3.領取準考證和資格復審
通過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學校領取準考證,并同時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三張、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當場驗證后交還本人)。
領取時間:5月6日
(三)筆試
筆試時間為5月6日上午。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筆試內(nèi)容為報考崗位相關學科專業(yè)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時事政治等。筆試成績當日宣布,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擬聘用職位l: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說課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同時進入說課)。
(四)說課答辯
說課答辯時間為5月6日下午。說課答辯成績占總成績的30%,時間為15分鐘,根據(jù)統(tǒng)一提供的教學內(nèi)容和參考書進行備課。成績當日通知考生。根據(jù)說課答辯成績,按擬聘用職位l: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講課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同時進入講課)。
(五)講課
講課時間為5月7日。講課成績占總成績的40%。講課形式為借班上課,時間為40分鐘。根據(jù)統(tǒng)一提供的教學內(nèi)容和參考書進行備課。如該崗位進入講課考生因棄權只剩一名考生時,該考生說課答辯成績分數(shù)須達到所報考崗位序列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能進入講課環(huán)節(jié)。
考生總成績=筆試30%+說課答辯30%+講課40%
(六)體檢
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總成績相同的,按講課成績;講課成績也相同的,按說課成績;仍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按1:3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zhí)行。
(七)面試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面試考察。內(nèi)容為考察對象思想政治素質(zhì)、道德品行、工作態(tài)度、個人信用情況等?疾旖Y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jīng)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jù)面試、試講、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3個工作日。
在體檢、面試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如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被取消體檢、考察、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等等)出現(xiàn)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xiàn)缺額的不再遞補。
(九)聘用與待遇
1.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鄭州市事業(yè)單位相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實行人事關系代理。
2.所聘人員實行聘任合同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nèi)。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己瞬缓细竦模∠赣。
3.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xié)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四、本方案由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371-66323844
投放簡歷郵箱:cllml@126.com和1617800455@qq.com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