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前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數(shù)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jīng)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可在相同類別崗位、相同專業(yè)中公開調劑。如沒有調劑的或調劑不成功,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
1、筆試
筆試工作在招考工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考試范圍和方式:筆試科目及考試范圍見《2016年羅田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條件表》,筆試采用閉卷測試。
(2)筆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總成績計算。筆試總成績=《幼兒教育專業(yè)知識》×60%+《幼兒教育綜合知識》×40%。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