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戶籍,優(yōu)先順序依次為本村、本鄉(xiāng)、本片區(qū)。
戶籍不在美姑的報考者,符合夫妻一方戶籍在美姑縣招聘條件的報考者,報考者的戶籍所在地以夫妻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為準,符合父母一方戶籍在美姑縣招聘條件的報考者,報考者的戶籍所在地以父母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為準;城鎮(zhèn)居民戶籍,可視為該鄉(xiāng)(鎮(zhèn))政府所在村的居民,戶籍所在地以鄉(xiāng)(鎮(zhèn))政府所在村為準;其余戶籍在美姑縣的報考者,戶籍所在地均以戶口薄為準。
2、“比”專業(yè),前者相同者,比所學專業(yè),優(yōu)先順序依次為幼兒(學前)教育、師范類專業(yè)、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其他專業(yè)、無教師資格證的其他專業(yè)。
3、“比”學歷,所學專業(yè)相同者,學歷高者優(yōu)先,優(yōu)先順序依次為普通全日制本科、其它本科、普通全日制?啤⑵渌鼘?啤⑷曛浦袑、一年制中專、高中。
“比”學歷時,先“比”相應專業(yè)的學歷,再比最高學歷。
4、“比”普通話水平等級,以上條件均相同時,普通話水平等級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普通話水平等級相同時,并列者則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普通話水平測試時間為:2016年2月17日14:30分。
普通話水平測試地點:美姑縣教育局。
若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情況,則在第二志愿報名者中,按上述評選辦法進行評選,確定體檢人員;若有崗位第二志愿仍無人填報,則在愿意調劑者中確定體檢人員或進行第二次招聘。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體檢時間及地點公布
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及地點將于2016年2月18日公布在美姑縣教育局政務公示欄、美姑縣郵政局旁公示欄及美姑縣縣委對面公示欄,請報考者隨時關注公布情況,縣教育局將不再電話通知。
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空缺崗位依次遞補。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并進行HIV和尿檢檢測。體檢費用由報考者直接交縣人民醫(yī)院。
(三)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到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棄權出現(xiàn)的空缺可依次遞補。
六、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書面當面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一經核實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相關部門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七、培訓
經體檢合格、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于2016年3月1日到美姑縣教師進修學校報到參加崗位培訓,培訓費、資料費由美姑縣教育局承擔,培訓期間的食宿自理。
未按時參加培訓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額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本次聘用人員為非在編的臨時輔導員。受聘臨時輔導員與聘用單位所在鄉(xiāng)中心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三份,本人、鄉(xiāng)中心校、縣教育局各執(zhí)一份),實行一學年一簽制度,聘期內不得擅自離崗。
(二)縣聘代課教師被聘為輔導員后,于2016年3月與縣教育局自動解除代課教師勞動合同,不再享受代課教師待遇。其他報考者聘用為“一村一幼”輔導員后,不得再兼職(以領取工資為準),若有兼職者,縣教育局無條件與其解除聘用合同,并按兼職期間2倍工資向教育局繳納賠償金。
(三)臨時輔導員的勞務費按月支付,每人每月勞務費包干2000元。
請報考者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本公告由美姑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美姑縣教育局 0834-8243391
監(jiān)督電話:美姑縣紀委監(jiān)察局 0834-8242352
美姑縣教育局紀檢室 0834-8243491
美姑縣教育局
201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