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越豐路22號
聯(lián)系方式:陳老師 0898-86622255
電子郵箱:759508365@qq.com
㈢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海南第二衛(wèi)生學校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將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等報名材料掃描件發(fā)送到郵箱759508365@qq.com。報名郵件主題和附件文件名須統(tǒng)一為“應聘崗位+姓名”格式。
2.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時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大學生就業(yè)推薦表”;2020年9月之前必須取得聘用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報考人員請保持聯(lián)系暢通,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4.本次招聘工作全程進行資格審核,應聘人員所供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在公開招聘任何階段(包括試用期)發(fā)現應聘人員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或存在弄虛作假、虛報、瞞報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5.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㈣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名單將在我校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㈤組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報考人員經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后參加筆試。在領取準考證時,須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身份證、學歷證和學位證等材料原件,以便現場查驗。
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該崗位且通過資格審核的人數比例須達到1:3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則相應遞減計劃招聘人數。
1.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方式、科目及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荚嚳颇繛閷I(yè)科目和公共科目,內容以各招聘崗位的專業(yè)理論知識為主,公共科目包括教師法、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實行百分制,筆試實行百分制,筆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海南省第二衛(wèi)生學校網上公布。
3.面試
⑴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⑵面試內容與形式: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確定面試內容和形式,包括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教學技能(演示)和課堂教學等不同種類,測驗應聘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
⑶面試人員確定:
面試考生從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產生。進入面試考生人員按1:3根據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確定;達不到1:3的崗位,按實有合格考生確定;因考生放棄面試產生的空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⑷面試實行百分制,現場打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4.考試綜合成績:
按筆試和面試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各占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報考同一職位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面試成績相同的,須進行面試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5.面試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在我校官網上公布考生的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
四、考察、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考察人選,綜合成績平分的情況下,則面試成績高者作為考察人選。并對人員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綜合素質情況進行考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己恕Ⅲw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另行組織招聘。
五、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考察結果等情況,采取領導成員集體研究的方式確定擬聘用人員,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擬聘用人員基本情況呈報省衛(wèi)健委審批后將在我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省衛(wèi)健委及我單位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的結果應及時報送省人辦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聘用和入編
經公示無異議后,由本單位辦理擬聘人員的聘用手續(xù);試用期滿三個月(應屆畢業(yè)生試用期為一年),經聘用學校考核合格后辦理入編手續(xù),否則,解除聘用合同,取消錄用資格。被錄用后必須在學校最低服務滿5年(含5年)方可提出調動,否則取消其編制資格。
七、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各項紀律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考察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工作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部門指導和監(jiān)督,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
本公告由海南省第二衛(wèi)生學校負責解釋。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