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資格審核有關事項通過臺江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通知。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考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面試人選遞補截止至正式面試名單公布前兩個工作日)。
(四)面試
1.面試內容
面試內容包括編寫教案、片斷教學、回答專家提問,面試教材為相應學段學科教材。本公告附表學科崗位名稱前標注“★”的,面試考核時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測試。
2.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通過臺江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合格成績定為60分(若個別崗位進入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擬招聘人數,面試成績須達70分以上)。
四、聘用及其它事項
1.聘用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的綜合成績(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三位)計算。聘用合格成績?yōu)?0分。未達面試合格成績、聘用合格成績的不予聘用。
2.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面試成績、聘用成績和擬聘用人選的名單通過臺江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公示,公示期七天。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辦理擬聘用人選簽訂就業(yè)協議或商調手續(xù)等聘用相關手續(xù))。確定擬聘用人選時出現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若末位同分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采用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因故放棄擬聘用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的,其空額在該崗位未聘用人員中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遞補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yè)協議或辦理商調手續(xù)之日起的第五個工作日。參加福建省統(tǒng)一公開招聘筆試崗位遞補截止時間過后仍未完成的招聘計劃列入第二輪補充招聘(第二輪補充招聘具體事項根據省教育廳安排由臺江區(qū)教育局負責通過臺江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另行通知)。
3.聘用人員須參加體檢,體檢合格的方可聘用。體檢按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頒布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規(guī)定執(zhí)行。有關體檢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按通過臺江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另行通知。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日內向報考單位的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臺江區(qū)教育局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yī)療機構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以復檢結果為準。凡無故缺席體檢,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擬聘用人員須參加暑期崗前集中培訓(有關培訓的具體事項通過臺江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另行通知)。
5.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2)報到時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或相關證件審核不合格的;(3)體檢、崗前培訓不合格的;(4)審檔不合格的;(5)與原單位有簽定聘用合同的人員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分政策
1.對符合招考條件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以及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駐榕部隊隨軍干部家屬等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筆試成績按省、市有關規(guī)定予以加分。
2.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應于全省統(tǒng)一筆試結束后一周內提交證明材料(具體提交方式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展情況另行決定,請考生在此期間主動與臺江區(qū)教育局人事科電話聯系,聯系電話:0591-38105839),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六、正式報到時間
擬聘用人員正式報到時間為2020年8月16日。
七、政策咨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詢電話:0591-38105839
政策咨詢電話開通時間為報名時間內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八、其它
1.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福州市臺江區(qū)教育局。
2.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由臺江區(qū)人社局、臺江區(qū)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招聘全過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關規(guī)定,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整個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
3.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本人聯系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原則上要求在2020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變更的,應聘人員應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告知臺江區(qū)教育局人事科(電話:0591-38105839、傳真:0591-38105850。附本人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否則,因雙方聯系障礙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福州市臺江區(qū)教育局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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