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定向招聘六類項目人員及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蒙授生或蒙漢兼通人員網(wǎng)絡初審時間:2016年12月5日9時整-2016年12月7日17時整。
報考普通崗位網(wǎng)絡初審時間:2016年12月11日9時整-2016年 12 月16日17時整。
報考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崗位的,資格初審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審核;報考旗縣區(qū)的崗位,資格初審工作由各旗縣區(qū)教育局負責審核。資格審查部門在報考人員網(wǎng)上報名后的3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審查通過;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給予說明理由。
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表》中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向市教育局、各旗縣區(qū)教育局咨詢。
⑷開考比例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實際報考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4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或調整該崗位招聘計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蒙授生定向崗位如果達不到開考比例,經(jīng)市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后,將其定向崗位合并到相應非定向崗位內。無法合并的崗位,取消定向限制面向社會公開報名)。調整后的崗位,將在赤峰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上及時公布。根據(jù)報名情況,緊缺專業(yè)崗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崗位的招聘計劃數(shù)與實際報考人數(shù)的開考比例,經(jīng)市、旗縣區(qū)教育局申請,經(jīng)市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⑸繳納考務費
報考人員應在網(wǎng)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赤峰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情況。初審通過者,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并通過網(wǎng)上銀行進行繳費。收取報名費每人20元,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共兩科),合計報名考務費120元。繳費成功即確認完成報名。
交費時間為2016年12月17日9:00至12月19日17:00時。在截止時間前未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需減免考務費的考生請不要在網(wǎng)上繳費,具體辦法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免收報名費、筆試考務費;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減半收取。符合減免條件的報考人員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和復印件、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1份、《減免考務費申請表》2份,于2016年12月17 日—12月19日到報考崗位地區(qū)教育局進行審核確認(也可委托他人代辦)。
農村牧區(qū)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者可免收報名費、筆試考務費。農村牧區(qū)特困家庭的報考者將所在旗縣(市、區(qū))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者將所在旗縣(市、區(qū))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連同報考者的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和復印件,并提供《報名登記表》,于2016年12月17日—12月19日到報考崗位地區(qū)教育局進行審核確認(也可委托他人代辦)。
對于已經(jīng)審核確認減半收取考務費的考生,需2016年12月17日-12月19日在審核地現(xiàn)場繳費,對于已經(jīng)審核確認免收考務費的考生不需要網(wǎng)上繳費。
(三)筆試
⑴準考證打印時間
報考人員務必于2016年12月23日9時至2016年12月28日17時登錄赤峰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⑵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張試卷,每張試卷總分100分,合計總分200分。
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報考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報考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報考“蒙授生”或蒙漢兼通崗位的報考人員,筆試須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⑶筆試時間
2016年12月31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教 育 學
下午 14:30-16:30 教育心理學
⑷考點設置
本次考試全市有招聘計劃的旗縣區(qū)均設置考場。旗縣區(qū)教育局負責組織本地區(qū)所招聘崗位的考務工作(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按照所在區(qū)域,參加松山區(qū)教育局組織的考試)。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上的考點地址?忌鷧⒓庸P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⑸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教育學成績+教育心理學成績)÷2+政策加分
筆試加分:根據(jù)內蒙古自治區(qū)統(tǒng)一要求,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報考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上加2.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務于2016年12月20日-12月22日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到報名地區(qū)教育局進行確認(也可委托他人代辦),逾期不進行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⑹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總成績于2017年1月20日后在赤峰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上公布。
(四)面試資格復審
⑴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各旗縣區(qū)教育局負責。按照每個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范圍人員(低于1:3比例的報考崗位視其筆試成績經(jīng)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是否進入面試)。對同一崗位因末位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進入面試資格人員范圍。進入面試資格范圍人員名單于2017年1月20日后赤峰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上公布。
⑵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按照報考學校及崗位,攜帶相關證件于2017年2月10日—2月12日到報名地區(qū)教育局人事股(報考市直學校崗位的到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面試通知單》。
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攜帶本人《報名登記表》、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證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學歷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收取面試考務費50元。報考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報考“定向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旗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⑷面試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報名費、筆試考務費概不退還。
⑸對面試資格復審后出現(xiàn)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面試
⑴市直屬學校教師崗位報考者的面試工作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旗縣區(qū)所屬學校教師崗位報考者的面試工作由各旗縣區(qū)教育局安排組織實施。市屬學校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將在赤峰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上另行公布。各旗縣區(qū)面試時間、面試地點等由旗縣區(qū)自行確定。
⑵面試總成績滿分100分,面試采取分學科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結束后,成績當場向報考人員公布。
⑶報考定向招聘“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使用蒙古語。報考蒙漢語兼通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使用漢語。招聘其他崗位的人員可用漢語作答,也可用蒙古語作答(須在資格復審通知書上注明并在資格復審時向復審工作人員說明),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